
01 | 发放对象
居住地为西安(不考虑户籍)、60周岁及以上,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为补贴对象。

温馨提示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02 | 申请渠道
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申请,无法自行完成线上申请的长者及家属,可由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协助办理。
03 | 补贴项目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

机构养老服务

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
04 | 补贴形式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当月有效,次月失效(次月可重新申领消费券)。
05 | 补贴标准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抵扣比例:

机构养老服务

消费券抵扣消费金额的40%
抵扣额度暂定每人最高800元/月

老年人能力评估

抵扣额度为每人最高100元

居家上门服务

消费券核销比例为50%
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最高800元/月
06 | 消费券申领办法
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申请老年人能力评估(若已有中度以上能力等级标签可跳过此步骤),评估通过后,首次申请5个工作日内发放当月消费券(不足5个工作日次月起发),后续每月在“民政通”领取。
需在合规机构预约服务,通过“民政通”校验核销,支付核减后剩余费用支持现金、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式支付。

领券所需材料

长者本人身份证原件
家属(代办人)身份证原件